很多院長都以為助理遲到早退、曠職,不支薪水是理所當然。但實際上,若沒有在「勞動契約」中寫清楚,診所沒有盡到告知義務,最後因為「勞動契約」的疏忽遺漏,導致吃虧的是院長!到底為何會發展成這樣,讓我們來解析。
想要預防這些事!先來釐清以下重點:
➊ 事件中的院長對於早退或曠職的助理不支薪不是合理的嗎?
其實可以不支薪,而是勞動契約沒有寫清楚。勞動契約中沒有提及到:出勤管理規範(出勤規則/打卡規則/遲到早退/曠職……等相關規範)。當勞資爭議發生時,通常看得就是證據與勞動契約,如果沒寫清楚或是根本沒有,資方會很吃虧。
➋ 勞動契約有哪些重點項目一定要寫?
一、 工作與時間規定
◆上班時間與看診時間
二、 薪資與福利待遇
◆薪資計算
◆員工保險
◆兼職人員
◆員工福利獎金制度
◆加班費計算
◆發薪日與支付方式
三、 契約終止與離職
◆試用期、離職預告期、流程、資遣與退休規定
四、 工作紀律與其他
◆安全衛生與訓練
◆紀律與獎懲
◆其他約定事項,例如:服裝禮儀
五、出勤管理規範
◆出勤規則、打卡規則、遲到早退、曠職、加班、排班、代換班
◆長假管理辦法、請假規則、婚假、產假、公傷病假、國定假日、特休
六、獎金制度
◆年終獎金
◆職務加給
◆延長工時
七、考核規範
◆培訓與升遷考核
其實勞工契約是客製化的,會依據不同診所做最適合該診所的調整與變化。
➌ 新進員工報到時,需要簽屬哪些文件?
以下都是必要簽屬的文件:
◆員工資料卡
◆勞動契約(一式兩份)
◆員工規則
員工資料卡中會記載緊急聯絡人資訊。若員工於上班時間無法聯繫時,診所可透過該聯絡方式確認員工安全,以確保員工狀況並履行雇主應盡之責任。
❹ 勞動契約中的規範要寫到多細節?
◆以出勤管理規範作舉例:
「只要寫曠職就不支薪,不就好了?」其實不夠!勞動契約如果沒有寫清楚:遲到幾分鐘、曠職定義、計算方式,都可能被認定無效。
◆再以獎金制度規範作為舉例:
一、須明確列出有哪些獎金種類。例如:績效獎金/個人獎金/團體獎金...等。
二、獎金計算方式至少要寫出原則:1.依個人績效 2.工作表現:需明確定義評估標準與績效指標,並說明具體的計算方式。
三、發方條件:1.未滿試用期不發 2.當月未達標不發...等。
❺ 當遇到勞動檢查時,要準備哪些文件?
以下都是必要簽屬的文件:
◆勞工名卡
◆勞工出勤紀錄
◆勞工工資清冊
◆勞健保投保紀錄
很多診所都是在被勞檢時才發現
勞動契約根本沒有寫清楚!
⚠對診所非常不利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