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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例告訴你破月全勤獎金及伙食津貼如何計算

2023.10|診所管理

診所管理|實例告訴你破月全勤獎金及伙食津貼如何計算|dentall 診所管理顧問

是否曾遇過新進員工月中到職或舊員工於月中離職的情況,在未做滿 1 個月,又稱為破月的狀況下會有全勤獎金及伙食津貼嗎?又該如何計算呢?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到底是除以 30 天還是 31 天呢?就讓台灣牙e通的醫管顧問帶大家來解析。

破月全勤獎金計算方式

其實全勤獎金一直是主管機關沒有完全解釋清楚的項目,目前法令中沒有規範全勤獎金的發放方式,只有針對不可扣全勤的狀況做出解釋,所以破月全勤獎金發放事宜可由勞資雙方協商後,並明定於勞動契約或員工守則中即可。以下針對破月全勤金發放則歸納了 2 種可能發生的情況:

  • 依勞資協議辦理

    若協議為當月需完整出勤才可領到全勤獎金,那就表示破月就不會有全勤獎金。但必須注意依《性別工作平等法》第 21 條第 2 項規定,若員工為育嬰留職停薪時,雇主不得視為缺勤而扣除其全勤獎金、考績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。若勞雇雙方約定之工資項目有全勤獎金,則在育嬰留職停薪,全月未出勤期間,不須給付全勤獎金。但其留職停薪提供勞務期間未足月,雇主仍應就員工出勤提供勞務之天數,依比例給付全勤獎金。

  • 依比例給付全勤獎金

    據《勞基法》第 2 條第 3 款工資定義,為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,故全勤獎金若是以勞工出勤狀況發給,形同於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,則屬工資。公司有全勤獎金,又屬工資範疇的狀況下,則新進人員當月報到上班,應依照實際到職工作日數給付全勤獎金。

破月伙食津貼計算方式

如果伙食津貼是每月都給的「固定薪資項目」,即經常性給予,符合勞動基準法所定「工資」定義,則必須納入「一日工資」和「每小時工資額」做計算。在計算加班費、員工新進或離職留停而導致員工非領全月薪資時,都是要算進去的喔!

破月薪資計算方式

因勞基法並未明確規定一個月為幾天,工資之計算方式,可由勞資雙方於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中約定固定方式即可。

破月薪資計算方式|dentall 診所管理顧問
  • 「月薪 / 30 日」

    若勞資雙方在到職時沒有特別約定大小月天數計算方式不同,就會按照《民法》第 123 條規定,不分大小月一律都是用月薪除以 30 日來算得月薪制的一日工資,再按實際在職日數並包含例假、休息日、國定假日,來給予薪資。

    但需特別注意,由於月薪已經固定以 30 天來計算, 2 月則得按照實際在職天數,並依該年是否為閏年再加上 1 至 2 天不等工資做計算,較無爭議。因此通常會建議雇主將 2 月視為 30日 ,意即贈員工 1 至 2 日之工資;以下則為 2 月到職員工之工資的建議算法。

    情境一:新進員工於 2 月 3 日到職

    換算天數當月任職 26 日,增加 2 日改以 28 日去計算工資,加上未工作 2 日,合計 30 日。

    情境二:新進員工於 2 月 27 日到職

    換算天數當月任職 2 日,增加 2 日改以 4 日去計算工資,加上未工作 26 日,合計 30 日。

    月薪 / 30 日的情境範例,以 2 月有 28 天為例|dentall 診所管理顧問
  • 「月薪 / 該月日曆天」

    勞資雙方事先約定依日曆天並區分大小月去計算一日工資,即月薪除以每月實際天數來算得月薪制的一日工資,再按實際在職日數,並包含例假、休息日、國定假日來給予薪資。因此 2 月之日薪資即除以 28 或 29 日來做計算。

    以下為 2 月到職員工之工資的建議算法:

    情境一:新進員工於 2 月 3 日到職

    換算天數當月任職 26 日,故將月薪除以 28 或 29 日,再乘以任職 26 日每日工資。

    情境二:新進員工於 2 月 27 日到職

    換算天數當月任職 2 日,故將月薪除以 28 或 29 日,再乘以任職 2 日每日工資。

    月薪 / 該月日曆天的情境範例|dentall 診所管理顧問
  • 實例

    小美月薪 36,000 元,其中包含全勤 1,500 元以及伙食津貼 2,400 元;她於 5 月 20 日到職,且勞雇協議只要在職期間符合全勤,就會獲得全勤獎金,那麼小美 5 月的薪資該如何計算呢?(以下案例先使用不含勞健保費及其他扣項的方式計算)

    • 底薪:32,100 元,每日底薪額:32,100 ÷ 30 天=1,070 元

    • 全勤:1,500 元,每日全勤額:1,500 ÷ 30 天=50 元

    • 伙食津貼:2,400 元,每日伙食津貼額:2,400 ÷ 30 天=80 元

    實例薪資計算方式|dentall 診所管理顧問
    • ⭕️ 加項法計算:

      小美 5 月 20 日到職,5 月份在職天數包含例假日、休息日的,實際工作日為12天。則 5 月薪資為(1,070 日薪+ 50 日全勤額 + 80日伙食津貼額) X (12 工作日)= 14,400 元

    • ❌ 扣除法計算:

      小美 5 月 20 日到職,5 月份共計 19 天不在職。 則 5 月薪資為(1,070 日薪+ 50 日全勤額+ 80 日伙食津貼額) X (30天-19 天)= 13,200 元

      從上述結果來看,扣除法比加項法少了 1,200 元,因此 5 月份的薪資應該以加項法計算,應該要發給小美 14,400 元才是正確。

      薪資計算務必要使用「正項加給」,依照實際在職天數來計算薪資,不得使用「扣除法」,若以扣除不在職的天數來計算,容易發生薪資短少的情形,會違反《勞基法》第 22 條薪資應全額給付給員工的規定,可依法開罰 2~100 萬的罰款喔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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